夜半发点美人疯

金鱼火星荆棘花 恋人们不会说话

【麦子x张万森】心憾




你走之后,我还是常去我们当时最常去的那个烧烤摊吃烤串,喝啤酒,但我总是一个人。本来我是不喜欢吃闷饭,喝闷酒的,所以我每次都会点一瓶啤酒,再多要一罐可乐,把可乐摆在我对面的桌子上,就好像你依旧在那里一样。




感谢时间,替我向他问好。



(全文麦子独白)



万森,又一个夏天过去了。



我不清楚你和她是什么时候遇见的,但我记得,我们是2009年遇到的。



当时我一直想让高歌做我的女朋友,成天去你们学校门口堵你。哎,真是,以前我老以为我麦子的理想型是高冷御姐,后来才知道我也会对软萌小学霸架不住心。



矛盾和解之后,我也放弃了对高歌执迷不悟。只是我们居然成为了朋友,无话不说的好朋友。



你告诉我,你喜欢了一个人八年多,叫林北星,也是你们学校的,分班之前和你一个班。你的只言片语间都充满了喜欢与爱,我问你你们现在是什么关系呢,你摇摇头沉默了一下,和我说,还没有什么关系,我放肆地笑话着你,太怂了吧,喜欢还不敢追啊。



相处之后,我有在慢慢琢磨你的性格,你看起来就像我第一次见你时差不多的样子,乖巧听话,偶尔会有小情绪,会听我的烦心事,我也听你的,还总是帮我解决好些生活中的琐事,总的来说,你对我很好。



至于我为什么记得你,我想是因为你是唯一一个能认真听我说话,认真和我说话,教我如何认真生活的人吧。你走之后,我去当了兵,去试着做一个正直善良的人,都是因为你影响了我。我的一生中有光彩的地方都有你或者你的影子,可是你却不在了。



我之前不是没想过我们分开的原因,有可能是我在道上被哪个仇家惦记上,然后被报复致死,或者在老雷手下办事不得当,老雷让人收拾我,我被活生生打死。我预演了很多遍,我离开后你会记得我多长时间,一年,两年,还是五年,十年。可是我没想到,我会亲眼目睹你离开我。



张万森,你还记得我吗?我还记得你,我每一天都在记起你,索性我没有其他重要的事情要做,于是只要记起你,就会记一整天。



林北星呢,她还记得你吗。没有。她不记得你来过,更不在意你的离开。






“麦子!”



真不巧,真巧,我那天在街上被林北星截住了,我也是眯着眼睛认了半天,才想起来她的样子。



待我回过神来,惊讶与不安包围着我,她为什么认识我?是因为林大海吗?还是因为你?



“你认识我?”我还是把心底的疑惑问出了口。



“我认识你,我十一年前就认识你了。你还记得张万森吗?南川中学第一名,高歌的青梅竹马,男同桌。”



“记得。”



“他……他现在在哪?”



林北星看起来很着急,她红着眼眶不断逼问我,可是我也不知道。张万森,如果你能看见这一幕就好了,你关心了林北星了十年,林北星终于也关心了你一次。



不过现在看来真的太晚了。



“应该已经不在了吧。”我不想这么沉重地告诉她,这个我已经接受了十多年的事实。



一瞬间她好像泄了气的气球,神情涣散地向我道别,然后匆匆消失在街口。其实我和她也才两三年没见,两三年前我还有调查她生活轨迹的习惯,像十年前你刚走时的我一样。



抱歉,张万森。不是我不想帮你抓住她问问为什么要找你,而是一提及你,我就习惯性地沉默,然后久久地沉溺于过去的回忆当中。如果下次还能再见到她的话,我会问问她是怎么突然想起你的。你应该会想知道她现在过得怎么样?她看起来除了着急没什么异样,不过我会一起问问她的。



她约我在一个下午的什么时空之海书店见面,那天她见我能来,貌似是很激动的,她说,她进入了时空轮回,在另外的时空里,她和你是很好的朋友,但是只要你说出喜欢她之类的话,她就会接着回到现在的时空,或者,你依旧会因为保护她而死在别的时空。我好像听明白了,又好像没明白,林北星说,让我最大限度地理解和相信她,我认可她的说法,因为如果没有这个时空轮回,她是永远不会知道你喜欢她的。



林北星拜托我,和她一起找你,如果有什么发现要立刻告诉她,我同意了。嗯,我没有告诉她,每年高考完我都会给你原来的电话号码打电话,也因为害怕错过你的联络而从没换过手机号,我每次都会对着电话那头响起的“你所拨打的号码已停机”和嘟嘟嘟个没完的声音问问你高考考的怎么样,今年的题难不难,你有没有正常发挥,我会自己说上很久然后挂掉,下一年的这个时候再拨通。



必须承认,我还是愿意相信你能回来。



林北星找到我的那个晚上我失眠了,日出的时候才睡着,日落的时候才醒。我看着亮起的手机屏幕愣了好久,那条显示联系人是你的短信赫然摆在那里。



“你最近怎么样?”



可我并不觉得这是一场恶作剧。



于是我像着了魔一样地给你打电话,这次,手机没有提醒我号码已停机,只是对面没有接听罢了。



那天晚上我没合过眼。我脑袋中一遍遍地放映着你走那天,我赶到灯塔时,你留下的只有一记水花。还有那句我推开灯塔上的门时听到的,“林北星,我喜欢你。”



我没有迟疑一秒地冲上去抓住老雷,问他凭什么把一个无关紧要的人杀死,他不理会我。我扯起他的领子想要给他几拳时,还是被他的手下们摁到地上打得爬不起身。



我躺倒在暴风雨中的灯塔上,直到听见很远处响起的警笛才安心地暝上了眼。



老雷进去之后,能威胁林北星生命危险的最大因素算是暂时铲除了,我也离开了南川,报名服了兵役。






手机铃声又毫无征兆地响了起来,说起来也是,我好久都没有接到过一个真正的电话了。我试探着想说些什么,却还是以长久地沉默掩饰着自己尴尬。



“是麦子吗?”



钟已经泛黄生锈的金属秒针摆得飞快,此刻却没能跟上我紧锣密鼓的心跳。



好熟悉,又好陌生的声音。都说忘记一个人会先忘记他的声音。这些年没见你,我好像早就已经忘了你的声音,你的模样,唯独没抹掉那些关于你的回忆。



“麦子,你还记得我吗?”

“我是南川中学的张万森。”



“我记得。你是高三一班的张万森,巨蟹座,跳级小天才,你成绩优秀。”



我说完这些话,就好像突然被拉回那年,拉回昨天。当时你问我,如果林北星有一天突然想起你来了,或者她突然就要和你成为朋友,你要怎么做自我介绍。这些愚蠢的话术,还是我教给你的。



“你最近过得还好吗?你……我是不是有点突然了,对不起。”你说。



“没有。你回来了吗?回来的话,见面说吧。”



我最近过得还好,老样子,最近十年都是同一个样子,每天脑袋里都像在播幻灯片,背景音乐开了单曲循环,我不厌其烦地重复着老日子。



“晚上六点,修车铺见。”



刚挂掉你的电话,我从梦境中跳脱出来,审视我现在的生活,床单皱得像陈年树皮,被褥和枕头上擦着涕泪混合体,捏的奇形怪状的易拉罐扔到卧室地板上到处都是,我?我也与他们融为一体了吗?



我五点四十回的修车铺,本来想着先给摩托安个零件等等你,没想到你去的比我早。我很听话地克制住了眼泪,男人嘛,不能做用眼泪解决问题的生物。



你还是喜欢一边搓手一边等人,明明夏天一点也不冷的。“麦子!”隔着一条马路,你热情地向我挥手,“麦哥?”



“你……”待我走近到你身边时,那种感觉还是很虚幻,即使已经见到了真的你,我依旧不敢确信你真的能再次站在我的身边。



“哦对,我去美国治病了,前天的时候刚醒,医生说给我做了检查,我现在很健康,只要醒过来就什么事都没有了,甚至……还记起了很多不属于我记忆的东西。”感谢你的热情,让反复张口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的我显得没有那么尴尬。



天色渐晚,我们齐着影子走在路上,三言两语地搭话,我仍然能体会到当年的那种温馨和熟悉感。



溜达到那个烧烤摊,我揉着不富足的肚肠看向你,你就已经径直走了过去坐到了室外的一张桌子上。我十串十串地点了一些羊肉串,牛肉串,鸡翅,掌中宝之类顶饱的东西,我猜你肯定也饿了。



“老板,一瓶冰镇啤酒!一罐冰镇可乐!”你冲着屋子里面喊道。



你说你这十年什么都没做,只是躺在病床上,所以没住嘴地问我这些年做了些什么,我说我去当了兵,回来开了修车行,你听得很高兴,一直夸我,说我和当时不一样了,现在我是船新版本的麦子哥。



你又问我,我谈了几个女朋友。真是醉了,都三十多岁的人了,不结婚,当然也懒得谈恋爱了。


吃饱之后我们继续往远处走,走到了南川的那个海边,建筑翻新之后,我好几年没来过这边了。踩在沙子上,那些从脚底泛上的舒松感让我紧张的情绪有所消减。你开始分享你的梦,你在梦里邂逅了林北星无数次,你说你们在梦里的关系真的很亲密,所以这一定只是个美好的梦。我问我呢,我有没有出现在你的梦里。你点点头说当然有,我每一个不同的梦里都有你,你都愿意站在我的身边。



“展宇和林北星分开了。”



你好像想都没想一样地回应我,“展宇提的吧。”



“嗯。”



闲聊终止在了这个不合时宜的话题上,你没有再说什么。



“张万森——我喜欢——” 我一时兴起,就想着喊点什么开开嗓子。



我余光瞥到,你本来和我在相同视角同时看大海潮涨潮落,浪花轻击着岸边地沙石,在听到我的呼喊声之后就歪过头来看着我。



“张万森!我喜欢——”

“我——我喜欢——”

我一遍一遍地叫喊着,向海的对面和你的梦魇用力宣泄着。



“我在这呢。麦子,你要说什么?”



“我——喜——欢——”

“张万森。”



“啊?怎么了?”



没听懂啊,没听懂就算了吧。没听懂的话,就永远都不要懂了。



我说,张万森,我喜欢张万森。张万森喜欢林北星十一年,我喜欢张万森十二年了。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这句话你永远都不会连着听了。因为从最开始我就是你的朋友,你心里也只为我留了朋友的位子。



“林北星在等你。”我如张万森所愿接了下半句话。



我们听见雨点落在海面上,铃铃地扰乱着我破碎的心弦。“下雨了,快回去拿伞。”



我拽着你的手腕在街巷各处的屋檐下狂奔躲雨,一路弯弯绕绕地回到修车铺,我一下就翻出了当年你父母搬家时落下的雨具,是你的一把黑伞和青蛙雨衣。



我们撑着伞又一次踏进雨里,你却像带着什么目的,追着什么足迹,而我只是追着你。



一个熟悉的孤单身影从我们对面的马路走过,反复确认后,在这个车水马龙退却的十字路口,我把伞塞进了你的手里,然后背身离开。我跑的越来越快,没给你追上我的机会。



九月底的雨,下着下着就成了雪,九月底的夏,拖着拖着就进了深秋。上一秒击打我脸颊的豆状雨点,这时已是软绵绵的飘雪。



只要多一次时空轮回,林北星就会多知道一点你对她的喜欢。但无论轮回几次,都不会有人知道我麦子不止一点喜欢张万森。



好在我还可以时常想起你,时常想到过去,那些你背过身护住她的瞬间,我可以挡在你和伤害与危险之间,我从没觉得有什么不妥,不管是从友情还是爱情的角度说。



我穿着你的青蛙雨衣再一次独身回到烧烤摊,只要了一瓶啤酒,这次就当是我口袋里的钱不够了吧。



END.












真的很喜欢麦子,不管是长相还是性格(😢甚至从麦子一出场开始我就没有把他对张万森的感情看作是纯粹的友情,在他每次都心甘情愿地为张万森排除危险解决各种问题之后,我都有种“张万森生活里的光不只是林北星还有麦子”的感觉,不过事实确实应该如此。也许麦子会有一点喜欢张万森,也许真的只是拿他当一个很好很好的朋友,但大家都看得出,如果张万森没有来过,麦子很难在以后的生活里变成一个勤劳踏实能干,善良热心的邻家大哥哥去给社会做贡献,帮助身边的人。张万森切实影响了麦子的一生,给麦子的生活画上了浓厚且难以涂抹掉的一笔,我想,张万森绝对是麦子一生都难以忘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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